時間過很快,不知不覺我的家庭居留證到了第一次更新的時候。

目前我只能申請一年一發的居留證,法律沒變的話,結婚滿三年 ( 更新到第4次 )

就有資格能提出10年居留。

 

以下是需要注意事項和準備文件: (以波爾多Préfecture為例)

注意事項

1. 提出更新的時間必須離居留證結束前2個月內 ( 太早或太晚都不能!! )

2. 請提早到現場排隊,8h30開門,最好7點-7點半就到場排,

    必需要先將文件呈給前櫃檯檢視,如果通過才能拿到號碼紙,

    之後能進到裡面坐下來繼續等待 ( 等待時間大約是號碼紙上預估時間的2倍!! )

3. Préfecture 裡面有大頭照相機 ( 5歐/5張 ) 和影印機 ( 0.2歐/張 )。

4. 目前只有星期一,二和四早上開放能夠辦理。

 

準備文件:

( 以家庭居留為例-和法國人結婚 )

以下文件必須準備正本和影本各一份,另外都需要公證翻譯成法文

1. 結婚證書

2. 護照 ( 請印護照最後有照片和簽名那兩頁,另外如果是第一次的長期居留證和visa也必

    須要一並影印;如果是拿到卡的要影印卡 )

3. 4 張連在一起沒有剪開的證件彩色大頭照 ( 在台灣照的都是已經一小張一小張割好分開的,

    這個不能用。可以在大頭照機器拍5張連在一起的,到時他們會用一種特別的機器一張一張

    剪下來,其實只需要3張 )

4. 結婚/離婚/新生兒相關文件

5. 目前居住 ( 租/買 ) 房屋水/電的帳單,必須要有申請人的名字,另外需要近3個月內的帳單。

   ( 銀行證明/帳單也可以 )

6. 配偶的身分證/護照

7. 雙方需要當場簽一張共同生活的聲明書 ( 自己和配偶必須同時在場 )

8. 2 張近 3個月的證明文件能證明雙方共同生活

   ( 列有雙方名字的水/電/稅/保險帳單,或銀行共同戶口 )

9. 繳交印花稅87歐 ( 網站上沒更新 ),可以在Préfecture裡的另一個櫃檯購買 ( 可以刷卡 )。

 

如果順利,會當場製作一張臨時居留文件給申請人 ( 有效日期為辦理當日起3個月內 ),

證明已經完成更新手續,只要在目前正式居留證到期後一天開始,就能夠選一天工作日下午去領件

(13H30-14H45),順便再繳19歐手續費

 

附上Préfecture相關網址,其他的居留都有相關資料可以參考喔~

http://www.gironde.pref.gouv.fr/Vos-demarches/Etrangers/Titres-de-sejour/Renouvellement-d-un-titre-de-sejour

 

 

p.s. 我們7h45分到場,一直到12h15分才辦完結束,所以請先空出一整個上午時間來排隊辦理喔!! 如果居住地不是波爾多或里波恩(Libourne),就不是在這裡辦喔!!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im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